关于开展 2017-2018学年天风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11-26 点击数:

武汉晴川学字〔201816

 

关于开展 20172018学年天风奖学金

评审工作的通知

 

校内各相关单位:

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,表彰奖励我校优秀学生,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我校商定,每年出资15万设立武汉晴川学院天风奖学金。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天风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各学院初评:20181122日之前;

学校评审:20181127日。

二、评审对象和奖励标准

天风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大二及以上年级的优秀学生,分为甲、乙、丙三个等级,各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、3000元和2000元,各等级奖励人数分别为6名、10名和45名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详见《武汉晴川学院天风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》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(一)严肃工作原则

天风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按照《武汉晴川学院天风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》文件要求进行。

(二)严格工作程序

1.1112日—1116

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递交《20172018学年天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1)及各项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
2.1126日之前

各学院根据评选通知规定的条件展开评选,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日。各学院于112616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:

(1)纸质版材料包括:附件1《武汉晴川学院20172018学年天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材料;附件2《武汉晴川学院天风奖学金发放银行卡号登记表》材料纸质盖章版。

2)电子版材料包括:附件3《武汉晴川学院天风奖学金发放银行卡号登记表》材料电子版;各学院天风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电子版。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“学院+辅导员姓名+材料名称简写”。

3.1127

学工处对各学院认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,报武汉晴川学院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,确定天风奖学金获得者名单,并在校园网上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,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,推选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参评天风奖学金。不得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参加校级评审,杜绝出现评选资格弄虚作假,评审把关不严的现象。

(二)学生申请和学院初审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,申请审批表要保持整洁,签名处必须手签。

(三)各学院要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和邮箱,在橱窗或学院网站对初评结果名单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。在公示期内,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,可投诉举报;各学院对学生的投诉、举报应进行认真核实,深入了解实际情况。公示后要保存公示有关资料,采取张贴公示的,要拍摄公示情况的相片留存;在网站公示的,要截取网站图片留存。

联系人:杨老师,联系电话:02787934615027-87934606。学工处指定邮箱whqcuxg@163.com

 

附件:1.武汉晴川学院20172018学年天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
2.武汉晴川学院天风奖学金发放银行卡号登记表

 

 

武汉晴川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1123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

武汉晴川学院学校办公室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1127日印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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